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对梧州乐乐西牛生态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审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梧州乐乐西牛生态产业园位于梧州市指定区域,项目总投资约XX亿元,规划占地面积XX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农业示范、农产品加工、旅游观光等综合性产业园区。项目旨在推动当地农业现代化和生态经济发展。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环境影响报告书分析表明,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可能对大气、水、土壤及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环境影响可控。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总体可行,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要求。
三、审批意见
经审查,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原则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单位须严格按照报告书及本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生态保护,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体系。
四、后续要求
- 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建设前完成环保设施设计,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 运营期间,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并向环保部门提交监测报告。
- 如项目发生重大变更,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本批复文件编号为梧审批环评字〔2022〕40号,自下发之日起生效。项目单位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促进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X月X日